1、招標條件
連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的云池路公交首末站工程施工已經由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自籌,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云池路公交首末站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江蘇新時代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云池路公交首末站工程施工;
2.2 項目編號:XSDDL2023128;
2.3 工程地點:連云港云池路;
2.4 工期:40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為準);
2.5 質量要求:執行國家現行驗收標準,等級為合格;
2.6 本次招標工程共分一個標段;
2.7 本工程招標范圍為:云池路公交首末站工程施工,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8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358.947229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取得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3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執業資格要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資格預審申請人或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5)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執行“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連云港市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通報文件,凡是出現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監督主管部門限制準入的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投標將被否決。
(2)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連建發[2021]338號、蘇建招函〔2017〕312號、連建管函〔2021〕202號執行。投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未被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投標、須承諾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項目經理無在其它項目變更(需經項目屬地建設主管部門確認)后未超過6個月的情形)且中標后項目經理在崗履職、項目管理人員按規定到崗履職、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投標當事人自行承諾;
說明:無行賄犯罪承諾必須反映投標人(3年內)、法定代表人(5年內)、項目負責人(5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具體時間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8】6號文,蘇建招辦【2022】2號文規定。投標人本次投標所用資質在投標有效期內需為江蘇省建筑業監管信息平臺“動態監管不合格資質查詢”合格企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合格情況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由招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進行查詢獲取。
(4)投標單位擬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與投標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內)、由投標人為其繳納2023年04月-2023年09月由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納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等證明材料(已退休仍在執業有效期內的必須提供退休證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標人確定的項目負責人須全程參與招投標過程(含開標、異議投訴等);
(5)本工程執行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蘇建建管【2016】214號、蘇建函建管【2022】387號文及相關問題解釋的規定,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投標時,除項目負責人外,其他現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施工合同歸集(配備)時,項目負責人隨招投標系統自動導入施工合同歸集(配備)系統,其他關鍵崗位人員需在企業已注冊(或歸集(配備))的人員庫中勾選后自動生成。(重要提醒:投標人請慎重考慮項目部門關鍵崗位人員的安排,確保施工合同按時歸集(配備),否則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
(6)本工程執行以下文件:連建發【2018】96號“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投拆處理程序》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蘇”credit.jiangsu.gov.cn公布為準,懲戒期限自網站上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開始,直至撤銷或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
(7)資格審查申請書的內容不得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4、招標文件等資料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至江蘇新時代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連云港市海州區朝陽東路36號鳳凰國際大廈20樓代理部)現場報名。
4.3獲取招標文件時,各投標單位經辦人報名必須憑授權委托人(必須是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原件、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以下【授權委托人身份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證書,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B證,授權委托人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明細證明(社會保險繳納明細證明必須由社保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或社保機構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時間至少應當包括2023年04月-2023年09月)】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份前來報名;經辦人攜帶以上資料前來報名。
備注:以上資料提供一份復印件并每頁加蓋公章;投標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如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將被拒絕。招投標活動的每個環節,該經辦人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經辦人不經采購人同意不得變動。
4.4招標文件獲取費用:人民幣200元(現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20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
5.2 開標地點:連云港市花果山路168號(連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團)二樓員工之家;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具體資格審查內容詳見招標文件資格審查標準。
7、評標辦法
7.1評標入圍
7.1.1評標入圍合格條件
投標文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再進行后續評標:
(1)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未足額遞交投標保證金;
(2)投標函中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
(3)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質量標準未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4)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
7.1.2評標入圍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圍。
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全部進入后續評標程序。
注:本次招標執行蘇建招辦【2017】7號文及蘇建招辦【2019】2號文:當除確認存在評委計算錯誤外,評標入圍結果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通過初步評審的單位才可進行下一步評審。
7.2評標方法:本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
評分細則詳見招標文件。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將在連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http://www.njdy.cc/)和連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lygjtkgjt.com/index.aspx)上發布。 9、聯系方式
招標人名稱:連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主任
電 話:18115992578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新時代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連云港市朝陽東路36號鳳凰國際大廈20樓
聯系人:馬工
電 話:0518-81163376/17305181052
2023年11月13日